近日,江苏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(简称:江苏圣奥)在诉公司股东王农跃先生名誉侵犯案中成功胜诉。
法院经审理,认定王农跃在2009年5月19日其他媒体相关文章中的陈述主观上存在侵权故意,客观上对媒体产生了误导,对原告公司的名誉造成了损害; 依法判决王农跃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公司名誉权的行为,并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在相关媒体上刊登说明,向江苏圣奥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。
目前,该判决书已依法生效。
作为世界领先的橡胶助剂专业供应商,江苏圣奥一直坚定地捍卫自身合法利益,对任何侵权行为都将予以坚决回击。
2010年8月23日
江苏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